本文摘要: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增进光伏产业身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 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报》(国能新能〔2013〕433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报》(发改能源〔2013〕1381号); 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缓前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报》(陕发改为新能源〔2013〕1348号); 5、《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管理办法》(陕发改发〔2004〕746号)。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增进光伏产业身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 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报》(国能新能〔2013〕433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报》(发改能源〔2013〕1381号); 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缓前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报》(陕发改为新能源〔2013〕1348号); 5、《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管理办法》(陕发改发〔2004〕746号)。 二、审核流程 光伏发电项目还包括光伏电站项目(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项目不应合乎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布局、国家发布命令我省及省发布命令我市的年度规模指标和实施方案。
光伏电站项目(集中式)由光伏电站投资企业编成申请报告,向项目属地县(区)发改局提出申请,县(区)发改局全案后上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审查后向省发改委申报,省发改委依据国家和我省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计划不予备案。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实施分级备案制。向项目属地县(区)发改局提出申请,县(区)发改局全案后上报市发改委,项目符合要求的,市发改委根据《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管理办法》不予备案。单个不小于10千瓦的个人或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使用登记制管理,仅有须要填写备案登记表。
三、光伏电站项目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 2、项目备案表格; 3、规划选址意见; 4、土地预审意见(须要征用土地的项目); 5、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6、电网终端方案意见。 四、有关拒绝 1、对光伏发电站项目(集中式),由省发改委编成全省光伏发电站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申请人国家发布命令我省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 2、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省发改委申请人国家发布命令我省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并融合各地市建设条件和发展市场需求,分解成发布命令各地市年度规模,项目指导有效期一年。每年11月末,各地市上报下一年度光伏电站实施方案和须要国家资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
本文来源:半岛体育官网-www.hz-nk.cn